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中小企业局南昌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意见和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7〕1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中小企业局《南昌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意见》和《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落实。
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
南昌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意见
为有效推进全民创业活动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创业扶持的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省中小企业局的要求,2007-2010年,将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一批小企业创业基地,切实解决小企业创业初始阶段普遍存在的布局分散、资金缺乏、用地难等问题。现就加快我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应坚持以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降低创业成本为手段,以培育创业主体、提高创业成功率、创造就业岗位为目标,引导小企业集聚,提高资源利用率,加速小企业成长。
二、基本原则
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发展的原则。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要与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相结合,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要求,坚持规划的高起点,建设的高标准。
2、和谐发展的原则。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与增加就业紧密结合,通过创办小企业,增辟就业岗位,实现以创业促就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3、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大对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政策扶持,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利用社会资源,实现多元化发展,积极寻求自主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4、特色发展的原则。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要紧密结合各县(区)发展规划和产业定位,突出各自特色,形成优势互补。
5、节约资源的原则。小企业基地不允许新征用地,应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场地、厂房、楼宇等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和损害环境。
三、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