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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4、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一些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等;
  5、针对外界对我市政府工作所产生的误解、疑虑、谣言,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6、市委、市政府认为需要发布的其他信息。
  四、新闻发布会的管理
  (一)新闻发布会程序
  1、市政府以及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直各单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程序
  (1)承办单位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外宣办)领取新闻发布会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后报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外宣办)审批;
  (2)主办单位确定出席新闻发布会的领导名单,包括新闻发言人、主持人;
  (3)主持词、发布词、新闻通稿由承办单位负责,报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外宣办)审核和市领导审定;
  (4)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外宣办)负责邀请新闻媒体。
  2、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直各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程序
  (1)主办单位提前四天将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地点、内容等详细情况报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外宣办)备案,如需商请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外宣办)配合的,应当在备案时一并提出;
  (2)主办单位负责邀请记者;
  (3)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外宣办)视情况派员参加。
  3、企(事)业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程序
  (1)本地或外地驻昌的企事业单位举办新闻发布会,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外宣办)批准或备案才能召开;
  (2)经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外宣办)批准或备案后,主办单位自行邀请记者;
  (3)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外宣办)视情况派员参加。
  (二)新闻发布会形式
  1、新闻发布会或情况通报会。一般由市主要新闻媒体记者参加;重大决策、事件新闻发布,可邀请中央驻赣新闻单位、省属新闻单位及港澳驻赣新闻单位参加。需邀请国外新闻媒体参加的,按有关规定,分别报外事、外宣等部门同意。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须回答记者提问;召开情况通报会,发布人可不回答记者提问。
  2、新闻通气会。主要是为媒体深入了解某一政策信息,了解一段时间内重点工作或重大事件具体情况而举行。新闻通气会一般情况下只邀请省、市媒体记者参加。
  3、发布新闻还可采取召开记者招待会、媒体座谈会、约见记者、接受媒体专访或只发新闻稿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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