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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切实做好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5、加快我市蛋制品整治进度,提高蛋制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南昌形象。
  6、抓好新建藠头制品区域整治,规范生产加工行为,维护新建藠头信誉,促进其产业发展。
  三、工作对象范围
  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纳入专项整治行动范围。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100%目标要覆盖全市辖区内全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并率先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获证。
  食品小作坊100%目标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范围为符合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并获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加工者。
  要加强部门协调,对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不全或两者全无的,要督促其尽快申领;对拒绝申领或者申领不到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要及时作停产处理。
  四、工作内容与时间进度
  (一)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1、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全覆盖。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各县区、开发区和红谷滩新区要统计未获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名单,督促以上企业立即申报取证,率先实现规模以上企业100%发证,确保12月31日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证,确保大中型企业优质安全食品保障市场供应。
  2、及时提供指导和服务。各县区、开发区和红谷滩新区要加强对申报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了解《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和《细则》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加快申报进度,按时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工作进度和要求。10月31日前,各县区、开发区和红谷滩新区要梳理完成本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状况的摸底更新,统计辖区内已获证和未获证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和企业名单,并督促企业尽快申请领证,基本完成规模以上企业的发证工作,保证所有获证企业在食品标签上全部加贴QS标志。
  11月30日前,力争基本完成本辖区内全部食品生产企业的发证工作,保证新获证企业在食品标签上全部加印(贴)QS标志。
  12月25日前,没有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食品生产企业要责令其停产。
  (二)小作坊专项整治
  1、对小作坊基本状况再统计、再摸底。各县区、开发区和红谷滩新区要进一步摸清本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情况,特别是摸清已经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和名单。
  2、全面实现质量安全承诺。对属于小作坊范围且符合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条件的,要督促尽快签订承诺书,要求每个符合条件的小作坊必须悬挂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作停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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