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行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方便城镇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办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社会事务,推动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参保单位和从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劳动保障信息在最大范围内的共享和交换,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颁发的《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市发行社会保障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障卡的行政监督管理由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并负责卡的制作、发行等相关工作,负责卡发行后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是:在合肥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人员。
三、各参保单位应积极配合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社会保障卡的政策宣传、照片信息采集和发行工作。
四、社会保障卡的费用,包括信息采集费用、卡的成本费用、后期制作费用等,由各参保单位承担;个体参保人员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关闭、破产企业的离退休人员不收费。
五、各参保单位应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工作,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并要确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信息采集和社会保障卡发行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合肥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方案
合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合肥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会保障卡)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设计,各级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通过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城镇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等相关社会事务的集成电路卡(IC卡)。社会保障卡分为社会保障单位卡和社会保障个人卡。
社会保障卡具有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功能。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劳动保障工作运用现代科技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以人为本、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宗旨,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