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7〕16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南昌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规定,在今年年底前,我市必须完成南昌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依据建设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领导机构
为保证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南昌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黄春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光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 毅(市房管局局长)
成 员:李家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翟圣智(市建委副主任)
李 勇(市规划局副局长)
贺志平(市民政局副局长)
罗其昌(市房管局副调研员)
曾林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海滨(市公安局副局长)
汤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张 宁(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李联明(市监察局副局长)
付 勇(国家统计局南昌调查队副队长)
杨 斯(东湖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 强(西湖区政府副区长)
吴 强(青云谱区政府副区长)
胡燕琴(湾里区政府副区长)
吴腊根(青山湖区政府副区长)
邹国星(红谷滩新区工委副书记)
章柏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