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南昌市2007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南昌市2007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7〕1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水利局《南昌市2007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南昌市2007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意见

  为切实搞好我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水利保障能力、建设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基础,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市2007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思想是以“和谐治水,富民强市”为指导,全面贯彻市九次党代会和九届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现“富民强市”、做好“两篇文章”的目标,不断完善机制体制,不断转变增长方式,不断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不断加快城乡发展,不断提高文明程度,切实加快农村水利建设步伐,努力提升防汛抗旱、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等设施水平,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夯实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及构建和谐平安南昌做出积极贡献。把我市农村真正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目标任务
  今冬明春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在投入、规模、质量、效益上有更大突破。主要目标是:完成土石方1085万方,修复水毁工程970处,新修防渗渠道30公里,疏浚河道118公里,清淤渠道4004公里,加固水库40座,新建小型水库、塘坝1000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3平方公里,建设村镇供水工程1679处,新增受益人口16万人,新增旱涝保收面积1.5万亩,新增灌溉面积1.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5.5万亩,新增除涝面积2万亩,改造中低产田3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4.3万亩,使抵御水旱灾害能力明显增强,努力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洪保障体系、水资源保障体系和生态环境保障体系。
  三、建设重点
  全市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继续抓好防洪安全体系建设的同时,紧紧围绕扩大农田灌溉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水生态条件,着力解决农村水利设施薄弱的问题。
  (一)小型水库除险及达标工程建设:完成全市40座小型水库除险及达标工程建设工作,市级水利建设基金计划安排补助资金,各县(区)要落实相应配套资金,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在明年汛前竣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