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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争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社区活动的通知

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争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社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争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社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开展争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社区管理服务企业退休人员的水平,努力做到让退休人员满意、企业单位满意、街道社区满意、党委政府满意,对于切实保障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的生活质量,让广大企业退休人员进一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对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争创活动,2006年,在全市范围内创建20个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社区,其中,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各4个,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各1个,新站开发区1个。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视本区社区建设的情况,另行确定是否开展争创活动。

  三、评选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社区的标准是:

  1、工作平台建设完善。社居委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站”并挂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健全并上墙。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理员按规定配备到位,挂牌上岗,专职从事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上级下拨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各项经费专款专用,使用管理规范。退管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能够热情主动地为退休人员做好服务,实现零投诉。

  2、管理服务设施齐全。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础设施有“三室、两栏、一处”,即:社居委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站有办公室,社居委办公场所内设有退休人员咨询服务室,社居委办公场所内有一定面积的退休人员活动室;社区内有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宣传栏、信息发布栏;社区范围内至少有一处不小于150平米的活动场所,供退休人员开展集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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