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导则》的通知
(晋建规字[2006]135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为规范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的编制,根据《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实施办法》,我厅制定了《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导则》(以下简称《编制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和《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不得超越资质承担选址研究报告编制。要按照《编制导则》的规定,依据项目所在地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编制选址研究报告,为城市规划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提供科学依据。
《编制导则》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城市规划处。
山西省建设厅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导则
一、总则
1.1 为规范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的编制,根据山西省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申请可参照执行。
1.3 建设项目选址,应统筹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要求、资源环境及基础设施条件等因素,并遵循如下原则。
⑴ 符合城乡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原则。
⑵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⑶有利于产业发展、城乡功能完善和城乡空间资源合理配置与利用的原则。
⑷保障公共利益、改善人居环境的原则。
⑸保证城乡公共安全和项目建设安全的原则。
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互协调的原则。
1.4 建设项目选址研究的重点:
⑴项目建设的依据和必要性;
⑵与城乡规划关系研究;
⑶选址方案场地条件与外部条件研究;
⑷选址方案的比较及结论。
二、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的基本框架与主要内容
2.1 项目概况
⑴项目建设的依据与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