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保护措施。包括对原貌保存、建筑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办法等;
(4)附图。主要包括街区位置和范围图(比例尺1/5000-1/ 10000)、街区现状图(比例尺1/ 1000-1/ 2000)(包括历史文化遗存的分布、保存状况等);
(5)反映街区风貌的图片及影像资料。
3、已完成保护规划或详细规划成果的要一并报送。
4、近年来的保护整治情况。
(二)申报优秀近现代建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山西省优秀近现代建筑申报表(见附件2)。
2、优秀近现代建筑评价报告。包括:
(1)建筑在城市中的位置、规模、用地范围,建筑及其环境原貌的保存状况,建筑年代、历史文化价值及地方特色,专家评价等情况;
(2)保护措施。包括对原貌保存、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办法等;
(3)附图。主要包括总平面图(包括周围环境,比例尺1/100-1/500)、各层平面图(比例尺1/100)、立面图(比例尺1/100)、剖面图(比例尺1/100);
(4)能反映建筑风貌的图片及影像资料。
3、已完成保护规划、设计的要一并报送。
4、近年来的保护维修情况。
五、申报程序
各市城市规划和文物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要对本市的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在此基础上,提出名单,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对符合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条件的,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对符合省级优秀近现代建筑条件的,由市城市规划和文物部门报省建设厅会同省文物局核定公布为省级优秀近现代建筑。
六、申报要求
9月底前各市人民政府要将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报告报省人民政府,同时将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厅;各市城市规划部门会同文物部门将申报省级优秀近现代建筑的材料报省建设厅。申报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近现代建筑的文字材料一式十份。
申报表可在山西建设信息网(www.sxjs.gov.cn)下载。
联 系 人:孙许阳
联系电话:0351-3580082
0351-3070482(传真)
电子信箱:sxy@sxjs.gov.cn
邮 编:030013
地 址:太原市府东街1号
附表:1、山西省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表
2、山西省优秀近现代建筑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