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厅机关贯彻落实<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安排意见》的通知
(晋建办字[2006]244号)
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单位:
现将《建设厅机关贯彻落实<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建设厅机关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任务分解表
山西省建设厅
二○○六年七月四日
建设厅机关贯彻落实《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安排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治理专项工作,现将建设厅机关任务分解情况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组织本单位内的自查自纠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部领导和张建民厅长在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充分认识建设系统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治理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增强参与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部署上来。(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单位)
2、采取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相对集中时间,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与管理相对应的业务关联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重点自查本单位工作人员2001年以来的观念和行为。查找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是否到位;查找在各项公务活动和各类经营活动中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查找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无薄弱环节和漏洞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思路,落实整改内容,制定整改措施。(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单位)
3、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简报、内部网等舆论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氛围。(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单位)
(二)加强对本行业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
1、规划审批方面的工作
结合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查找规划审批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并明确整改措施。(规划处、驻厅监察室)
2、市场准入监管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