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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围绕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完善并落实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法规,依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三、“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服务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城市和收入较高的农村地区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收入较低的农村地区7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近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6700例,为各类残疾人供应辅助器具2800件。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健全、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康复工作和康复指导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社区医疗机构应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残疾人康复业务技术的培训。有计划地为社区医疗机构和社区活动场所配发康复训练器材和辅助器具。
  2、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防盲治盲合作,努力提高我市防盲治盲手术率;完善对低视力患者的检查诊断、助视器验配和技术指导工作,提高低视力康复服务能力;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帮助盲人融入社会,参与生活。
  3、对贫困聋儿实施康复救助,对聋儿家长进行聋儿康复知识培训;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争取各种项目,对少数聋儿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术;巩固和充实现有的4个聋儿康复机构的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提高聋儿康复能力。
  4、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工作模式,继续做好安源区、上栗县精神病综合防治康复试点工作,并在芦溪县、莲花县两个县区内开展新一轮的精神病防治试点工作,加大对新建试点县区精神病人的调查摸底,建立数据库。加强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降低精神疾病患病率、致残率、死亡率。大力开展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努力提高康复效果。
  5、依托医疗机构开展对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和麻风畸残患者实施矫治手术,配备辅助用具。继续开展为贫困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帮助贫困肢残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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