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
(萍府发〔2007〕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萍乡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已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月十七日
萍乡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2010年)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实现残疾人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依据《萍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以及《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萍乡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一、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萍乡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规划及实施方案(2001年-2005年)》实施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残联的指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全市残联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了《萍乡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规划及实施方案》主要指标任务,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环境更加和谐。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得到发展,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创造了条件。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营造了关爱残疾人的舆论氛围,增强了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残疾人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都成立了残疾人组织,部分村、社区配备专职委员(联络员)。各县区残联都有独立的办公用房。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康复服务、教育就业、扶贫解困等工作得到发展:全市完成白内障手术3360例;配备低视力助视器203例;聋儿语训新收聋儿248名;精神病监护人数5221人(安源、上栗两个精神病综合防治试点县区),监护率90.6%,显好精神病人数3557人,显好率68%,进行救助306人,救助费用51600元;麻风畸残矫治手术15例,发放辅助用具51件,开展康复训练326例;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2830件;3302名贫困残疾学生得到了资助,扶助金额达到127.678万元,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稳步提高;残疾人就业率稳步上升,五年来,全市新增残疾人集中就业183人,新增按比例就业195人,残疾人个体就业新增758人;申报和争取1310万元康复扶贫项目贷款,为167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危房改造;残疾人获国家级文化体育活动奖项10个,省级荣誉45个。残疾人素质进一步提高。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一些优秀分子成为各行业的杰出代表,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