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遏止我市化工陶瓷行业不正当竞争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萍府发〔2007〕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化工陶瓷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全国重要工业陶瓷生产基地之一,对全市的经济发展起了较大作用。但随着企业的数量剧增和规模扩张,化工陶瓷行业的不正当竞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我市化工陶瓷行业的做大做强,到了非下决心解决不可的地步。为从根本上遏止我市化工陶瓷行业不正当竞争,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公平竞争的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机制,促进我市化工陶瓷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尽快见效”的原则,通过建立遏止不正当竞争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行业自律意识明显增强,行业内部协作明显提高,遏止反映强烈的行业不正当竞争现象取得明显成效的目标,促进全市化工陶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逐步形成诚信经营、有序竞争、规范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二、工作机制
(一)扶优扶强机制
1、突出化工陶瓷产业在我市工业产业中的地位,打造以湘东化工陶瓷生产基地为主体的“中国工业陶瓷之都”,力争到2010年化工陶瓷产业实现销售收入60亿元,真正确立我市化工陶瓷产业在全国的核心地位。
2、为化工陶瓷龙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申报和审批等环节提供优质的服务,开通化工陶瓷产业项目建设绿色服务通道。
3、为做大做强化工陶瓷企业,逐步实行化工陶瓷投资准入制度,对改造无望的污染企业坚决淘汰,新办化工陶瓷企业每亩投资不得少于100万元,且总投资不得低于500万元,对每亩投资少于100万元,或总投资低于500万元的化工陶瓷企业不得提供土地和贷款。
4、加强对化工陶瓷龙头企业的运行监测和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企业持续快速平稳发展。
5、从电、煤、油、气、运等方面为化工陶瓷龙头企业发展提供能源支持,努力协调解决化工陶瓷龙头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电、煤、油、气、运供应紧张的难题。
6、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中心在融资方面对化工陶瓷龙头企业实行倾斜政策,优先为化工陶瓷龙头企业融资提供优质的担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