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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实施意见

  企业其它信息由市有关部门负责征集,具体分工是:
  市工商局:企业开业登记及变更、注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合同履约及合法经营信息。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企业税务登记及纳税基本情况,企业税务信用等级及税收违法行为等方面信息。
  市技监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产品实物质量等方面信息。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仲裁、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信息。
  市环保局:企业环境污染及治理、执行环境保护制度、环保评价等方面信息。
  市安监局:煤矿与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许可登记、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信息。
  市食药监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质量状况等方面信息。
  市公安局:企业特种经营许可、企业治安状况、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治安处罚及刑事犯罪等方面信息。
  市法院:企业及高管人员民事、刑事案件的判(裁)处罚及执行情况等方面信息。
  上述各部门征集信息经审核后,由市中小企业局汇总。
  (五)信息录入与更新。市中小企业局、市人民银行对征集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进行认真整理、审核后,录入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7年底,要完成今年规定户数企业的信息征集和录入工作。从2008年开始,每半年更新一次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内容,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数据项的信息更新,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半年数据项的信息更新。
  第十二条 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各相关机构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信息征集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和工作机制,确定首批信息征集企业名单。
  (二)信息采集阶段。市人民银行按照信息征集任务,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指导、督促企业填报《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申报表》,完成主要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市中小企业局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其它信用信息采取工作。
  (三)信息复核和录入上报阶段。市人民银行、市中小企业局对有关部门征集、报送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料进行核准后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库。
  第十三条 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工作措施。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是一个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做好此项工作,必须建立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长效机制,保障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顺利开展。
  (一)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萍乡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市长为组长,市人民银行及其它银行业金融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中央、省驻萍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中小企业局,具体负责组织推动和综合协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工作认真细致,掌握第一手资料,杜绝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确保信息资料真实可靠。
  (二)切实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的宣传教育。市中小企业局、市人民银行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重大意义,并举办中小企业信用知识学习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营业场所张贴和发放有关宣传资料,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支持和参与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通过教育培训,帮助中小企业树立诚信意识,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管理制度。使广大中小企业关注自身信用记录,珍惜企业信用形象,注重积累信用财富,大力培育信用文化,以信用图生存,靠信用求发展。对不讲信用的企业,将其列入黑名单,建立违约档案,并在媒体上曝光。

四、抓好银企项目融资推介

  第十四条 成立银企项目融资推介机构。由市经贸委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局、市人民银行、萍乡银监分局、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市经贸委及各县区经贸委主要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融资项目推介;市发改委及各县区发改委主要负责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推介;市中小企业局及各县区中小企业局主要负责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融资项目推介;市人民银行和萍乡银监分局主要负责融资项目的跟踪落实。
  第十五条 建立企业融资需求定期申报制度。根据分工要求,组织指导所属及所辖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在每个季度的首月,通过《江西省银企合作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jxetc.gov.cn/yqhz/)进行融资需求的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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