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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萍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萍办字〔2007〕15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萍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以项目建设推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下达给各有关县区和市直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下达的14个项目,都是应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变城市面貌的迫切需要和人民群众迫切愿望而筛选确定的。各实施单位和挂点领导、督办领导要切实担起责任,按时间要求尽快启动建设。未列入本项目表的其他城建、社会事业项目及为民办实事项目,由各分管副市长负责,能在年内实施的尽快组织实施,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则要抓紧做好前期工作。
  二、为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成立重点项目建设总指挥部,由谢亦森同志任总督导,曾庆红同志任总指挥,吴伏生同志任常务副总指挥,胡立勤、陈冬生、李腾勇、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谢新明、黄勇、谭庚炳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立项和招投标管理组(设市发改委,胡立勤同志任组长)、资金审核和调配组(设市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土地运作组(设市国土资源局,谭庚炳同志任组长)、规划设计组(设市规划局,黄勇同志任组长)、综合组(设市政府办公室,李腾勇同志任组长)。
  三、14个项目的实施,采取“五个一”的办法,即一个项目,一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个工作班子,一个挂点或督办领导,一套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用主要时间和精力抓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列入对其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本通知下达后,各相关单位要立即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包括选址、时间安排、资金筹措、建设模式、人员组成等),报挂点或督办领导审定后,于2007年3月10日前报市重点项目建设总指挥部,经综合审定批准后实施。
  四、为保证项目建设有条不紊进行,要实行分项目决策与集中决策相结合的办法。各项目实施中凡涉及规划设计、土地运作、资金调配等重大事宜,先由各项目工作班子提出意见,送总指挥部相关工作小组审核后,由指挥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指挥部各工作小组要尽量缩短审核时间,做到快事快办、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
  五、各项目实施过程中,既要开足马力、加快进度,又要慎重决策、理性操作。要千方百计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引进外资、向上争资、土地融资、引入民资等。要精打细算,严格实行预、决算审核,杜绝浪费,把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要优化规划设计,加强工程质量监理,确保把每一个工程都建成精品工程。要严格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实行“阳光操作”,不搞人情工程、腐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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