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民创业,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
(萍发〔2007〕3号 2007年1月19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继续贯彻现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加快发展”的方针,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遵循“先发展后规范、先放开后完善、先扶持后受益”的原则,努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全面激发全民创业活力,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2、奋斗目标:到2010年,实现“三争先”,即非公有制经济占GDP比重、占财政收入比重、新增就业人员比重等三项指标在全省处于先进行列,分别达到80%、80%、85%;实现“四提升”,即提升非公有制科技工业企业户数和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户数占全部非公有制企业户数的比重、提升外贸出口占非公有制工业销售收入比重、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质量和效益、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和安全保障。
二、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3、全面放宽投资领域。凡是国家没有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领域都要向非公有制经济开放;凡是承诺向外资开放的投资领域和国有资本退出的领域,民间资本都可以加快进入。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供水、供气、公路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经营;鼓励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创办教育、文化、体育、科技产业项目及社区服务、医疗机构等公益事业;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购买、租赁、承包等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革转制、资产重组,并享受?市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的相关优惠政策。
4、降低注册资本门槛。降低对有限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门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只需人民币3万元。注册资本超过3万元的有限公司,允许其注册资本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公司的首次出资额只需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允许公司以科研成果、专利、版权、技术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知识产权投资入股。非公有制企业注册登记时,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规定的以外,不得为企业设置任何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