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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我市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我市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合劳社秘[2006]221号)


各区劳动保障局,各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经市政府同意,自2006年10月1日起,我市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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