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总工会、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合肥市企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与落实用工登记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劳社[2006]202号)
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人事劳动)局、工会、工商分局及直属分局、地税(分)局、企业联合会(经贸委),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根据安徽省劳动保障厅、总工会、企业联合会《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劳社〔2006〕41号)、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2006]47号)文件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为“工业立市”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单位邀请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合肥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合肥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与落实用工登记制度工作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总工会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合肥市企业联合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合肥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与落实用工登记制度的工作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并贯彻落实《安徽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安徽省劳动保障厅、总工会、企业联合会《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劳社〔2006〕41号)、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2006]47号)文件精神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工业立市”服务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舆论、市场等手段,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精心筹划与分步实施,力争从2006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的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