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与落实用工登记制度2007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劳社秘[2007]55号)
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人事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2006年8月,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单位邀请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建立了市劳动保障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联合制定了《合肥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与落实用工登记制度工作方案》(合劳社[2006]202号),通过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目前落实情况良好,达到了既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工作方案,市劳动保障局制定了2007年度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六日
合肥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与
落实用工登记制度的2007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合肥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与落实用工登记制度工作方案》(合劳社[2006]202号),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工业立市”贡献力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立意高远,做活普法宣传工作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舆论、市场等手段和各种宣传方式、宣传阵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精心筹划与分步实施,卓有成效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使依法用工管理的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营造劳动保障领域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一)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进一步建立。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参保职工为基数,到2007年底,全市城镇企业劳动用工登记率达到90%以上,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
(二)全市初步建成行之有效的“1234工程”,即:全市建立统一的劳动用工管理数据库;市与县区两级监督管理;市、县区和街道(乡镇)三级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劳动保障四级网络工作平台服务功能完善。各县、区和开发区均应将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输入数据库,并有效管理,在全市统一数据库之下形成本辖区的用工信息数据库,2007年的量化指标任务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