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借这次会议,再强调几项工作。
1、继续引深专项整治。一是要搞好宣传、继续发动,要再动员 ,希望整个行业提高对专项整治的认识。这次督查组到工地,有些项目经理甚至不知道专项整治是干什么。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要理解为是阶段性的工作,可以一蹴而就,目前我们发动还不够,要继续宣传发动。二是整治必须和我们的实际相结合,着重在自己的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就我省的实际,专项整治除了高空坠落是第一重点之外,今年的几起塔吊事故就足以使起重机械设备的现场管理成为我省专项整治的第二重点。三是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抓一些制度化的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是一件治标工作,而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制度建设才是治本之策。安全工作必须标本兼治,我们要善于总结,好办法要将它形成制度,甚至将它在全市、全省推而广之。如北京、上海等地将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办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针对城中村这些管理失控地带,建立了网格化管理系统,实行AB角责任制。
2、加大监督检查。目前我省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处于高位运行。今年还有两个月,大家要精心一些,安全工作没有什么捷径可走,还就得付出。现行的制度中,检查不失为一种手段。过去,我对检查存有偏见,认为是一种扰民行为。现在看来,检查还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在没有更好办法的情况下,检查仍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手段。
3、事故的上报要及时。大同的8?27事故报得晚,是施工企业瞒报,要提出批评。太原市的事故,建管委是从其它渠道得到消息,晚了三天才报,在建设部造成的影响不好。对这种行为要查责任,不是我们主管部门的也要查,起码是查施工企业、业主,是谁不让上报,否则接报制度要泡汤。这两起事故还没有完,晚报的要查原因,安全站查出来后给我个交待、说法。
4、加紧编制应急预案。这是我们今年布置下去的一项工作,太原、阳泉、临汾、晋中这四个地方做得比较好,应急预案已经出台,并上报省厅,省厅的七个预案也已经出台。还有7个市没有,也许是出台了,还没有给省厅报,要抓紧时间。这要作为年底建设系统目标责任制之一进行考核验收。今后,在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上,要达到令行禁止的程度,有布置、有检查、有完成、有回音。
5、注重自身建设。最近,厅党组已经通过了建管处草拟的、要以省政府名义下发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共十条,很短,是公认的近年来份量较重的、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措施。主要是解决三不顺问题,一是体制不顺,二是机制不顺,三是机构不顺。说到机构的时候有一段话,就是要解决安全、质量监督等部门的机构设置问题、人员编制问题、经费来源问题。明确定性为监督管理机构,要纳入财政全额预算,要参照公务员管理。已经给省长作过一次汇报,《意见》一出台后,会给我们解决很多问题,对于提高我们整体的素质是很有好处的。说到整体素质,在陪同督查组检查中,我发现我们专家的素质、专业水平和督查组的专家相比确实是有差距的,来年要想办法培养安全专业的“学科带头人”,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安全在建筑行业中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