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乡企局、市农业局、市农办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7〕31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乡企局、市农业局、市农办《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市乡企局、市农业局、市农办)
为全面实施《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专项规划》,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重庆,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加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途径。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对于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农产品多重增值,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业快速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在解决“三农”和三峡库区产业空虚问题、新阶段扶贫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实现“加快”、“率先”,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发展步伐。
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314”总体部署,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一圈两翼”布局要求,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这一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大力提高农产品的综合利用、加工转化增值为方向,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基本途径,以发展特色产业、名牌产品为重点,以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注重速度与质量相结合,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能力,为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增加城乡群众收入、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重庆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