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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沈阳市东陵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沈阳市东陵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辽政〔2007〕196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东陵区祝家屯镇、李相镇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沈政〔2007〕119号)收悉。同意撤销东陵区祝家屯镇、李相镇,分别设立祝家街道办事处和李相街道办事处,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实行街道办事处管村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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