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紧紧围绕为群众、为企业做好服务这一目标,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不断推进劳动保障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
进一步加强服务窗口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使窗口服务更加舒适、便捷,适应人性化服务的要求。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服务技巧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加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促进工作人员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探索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结合劳动保障部门实际,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和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健全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公开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做到做到“六个不准”:不准违反法规、政策和程序办理劳动保障行政审批、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业务;不准利用行政审批审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和社保费征缴、基金分配、待遇核定以及就业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医疗保险目录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等为部门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挪用、侵占或与他人串通套取、冒领社保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不准借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之机乱办班、乱发证;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接受被检查对象或服务对象宴请、公费旅游和免费娱乐活动;不准向服务对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要求服务对象参加不必要的培训、技术考核和评比检查活动。
三、突出重点领域,切实加强社保基金、再就业资金和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
将加强社会保障基金、再就业资金监管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为今年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普遍开展基金安全和基金纪律教育,牢固树立社保基金是“生命线”和“高压线”的意识,严格遵守基金征缴、使用和监管的各项法规政策,继续落实基金监管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经办机构内部监督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运营、监督制衡的体制和机制。建立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对影响基金安全的各类问题,均应按规定立即报告。
加强调查研究,创新举措,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特别是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要加强与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管理;落实建筑领域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并设立综合服务窗口,“一站式”办理农民工签订合同和参加保险等事宜。要做好舆论宣传,在新闻媒体以及农民工工作集中的地点公布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