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将专项行动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健全相关制度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强化土地管理制度和预防、惩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长效机制。
(五)坚持验收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估验收。各市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后,要认真做好评估验收工作。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市申请,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检查评估标准进行验收。
省国土资源厅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关于农村土地征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为从根本上遏制全省土地征占信访重点问题的高发势态,切实维护被占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抓住当前土地征占的信访重点问题,确定目标,明确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合力攻坚,标本兼治,确保在较短时间内化解土地征占信访重点问题,为构建和谐辽宁做出贡献。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1.实现进京、来省、去部、到厅的农村土地征占集体访案件按期结案率95%以上、息访率80%以上、个体访案件按期结案率90%以上、息访率80%以上;到市、县(市、区)上访的农村土地征占集体访案件按期结案率95%以上、息访率80%以上、个体访案件按期结案率90%以上、息访率80%以上。
2.在专项治理期间,农村土地征占信访案件高发区进京、来省、去部、到厅信访量位次明显后移,转为信访稳定地区。经过集中治理,全省各市农村土地征占问题的初访案件明显下降。
3.依法查处涉及违法征占地、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有关责任人员受到严肃追究。
4.从完善征占土地纠纷调处、裁决方面入手及时处理土地征占补偿争议纠纷,制定和落实征占土地调解和裁决制度,建立预防和调解农村土地征占信访问题高发的长效机制。
(二)任务及责任分工
专项治理期间,全省排查出的进京来省的农村土地征占信访案件以及各市、县(市、区)排查出的到本级上访的农村土地征占信访案件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任务。
按照部门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任务分解,实行省、市、县(市、区)政府领导包案,条块齐抓共管(各地区参照省里责任分工,明确任务和责任)。
1.违法征占地问题。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监察厅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