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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方案和关于农村土地征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2.对排查出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梳理。重点查处非法批准征占农用地和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特别是涉及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侵害农民权益的案件。要严肃查处一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案件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公开处理。
  三、时间进度安排
  2007年8月31日前,完成对2006年10月以来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回头看”检查工作。2007年12月5日前,完成对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新增建设用地情况清理工作。
  四、检查评估标准
  检查评估的基本原则,一是实事求是,能够客观估价总体工作;二是内容翔实,能够用数据和实例进行量化表述;三是全面细致,能够涵盖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内容。具体标准如下:
  (一)专项行动工作总体情况
  1.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政府主要领导把专项行动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和督促监察、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2.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3.建立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4.认真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
  5.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6.对专项行动开展及时有效的督查督办,严格问责制,对部署不及时、工作不认真、查处不到位的地方跟踪督促落实,并责任追究。
  (二)全面清查复查工作情况
  1.对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的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情况进行全面复查,重新进行登记造册,清理登记率达到100%。
  2.对已排查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对符合立案条件和标准的,立案率达到100%。对已立案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对问题定性不准、应予处罚而未处罚或处罚不到位、已作处罚决定但落实不到位、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和刑事责任而未追究或追究不到位、已作责任追究决定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纠正整改,纠正整改率达到100%。
  3.对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登记造册,清理登记率达到100%。
  (三)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情况
  1.认真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对涉及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侵害农民权益、非法批准征占农用地及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典型案件,进行重点查处;监察、国土资源部门全年联合查处辖区内重大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0件以上,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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