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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方案和关于农村土地征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方案和关于农村土地征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7〕5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方案》和《关于农村土地征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方案
  
  为深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工作,按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监发〔2007〕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土地管理制度,落实土地调控各项措施,严格执法,实行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全面提升土地管理水平,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加大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工作力度,如期完成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全省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惩治和遏制,土地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秩序和土地执法环境得到改善。
  二、专项行动内容
  (一)对2006年10月以来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
  1.对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的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情况进行复查。
  2.对已排查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符合立案条件和标准的,要予以立案。
  3.对已立案的违法违规问题的定性进行复查,定性不准的,要予以纠正。
  4.对立案查处案件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复查,对应予处罚而未处罚或者处罚不到位的,要予以纠正;已作处罚决定但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落实。
  5.对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进行复查,对应当追究纪律责任、刑事责任而未追究或追究不到位的,要予以纠正;责任追究决定不落实的,要督促落实。
  (二)对2006年10月以来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清理。
  1.对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新增建设用地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全面准确掌握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土地情况。清理工作要与农村土地征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卫星遥感监测执法检查、动态巡查、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披露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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