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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省建设厅成立抗震救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前线指挥工作组。
  2.1 省建设厅抗震救灾领导组(以下简称厅领导组)组成人员
  组 长:厅总工程师
  副组长:设计处(抗震办)处长
  成 员:办公室、计财处、建管处、城建处、规划处、村镇处、房地产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处、文明办、后勤中心、信息中心和省建科院、规划院、设计院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1名。
  应急预案启动后,厅领导组成员未经批准不得离晋,未在晋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2.1.1 各部门主要职责
  全面领导、部署、协调全省建设系统临震应急和震后应急工作;对应急工作中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派出省建设厅抗震救灾前线指挥工作组与灾区市有关部门共同领导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2.1.2 各部门职责范围及分工
  正副组长参加省防震减灾领导组(以下简称省领导组)会议;召集厅领导组会议,通报情况,并根据省人民政府指示,部署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及省人民政府或省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参加省人民政府赴灾区的慰问团或工作组。
  厅领导组成员负有保证指令畅通、行动高效的责任。
  2.1.3 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2.1.3.1 办公室
  负责保持与省人民政府或省领导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正副组长及时参加省人民政府或省领导组的会议;安排厅领导组办公地点并通知领导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厅领导组的指示,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工作,组织省建设系统对地震灾区进行人力、物力支援;负责应急状态下建设厅机关的机要保密和保卫工作。
  2.1.3.2 设计处(抗震办)
  负责派人参加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组的工作,协助办公室完成厅领导组的有关联络工作;起草抗震防灾、救灾工作的有关技术性文件,对地震应急工作提出技术性建议;负责组织地震工程专家成立工程抗震指导小组和工程震害考察小组赴临震区或灾区指导当地的工程抗震工作和工程震害调查工作;指导灾区或临震区的勘察设计力量开展房屋及工程设施的抗震鉴定、临震加固设计、修复设计和恢复重建的勘察设计等工作:根据厅领导组的指示,负责组织勘察设计力量对灾区或临震区进行对口技术支援。
  2.1.3.3 计财处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地震损失、灾区建设系统震害损失、灾区住宅建筑和其他工业与民用建筑震害损失的汇总上报和救灾资金的申请工作;根据厅领导组的指示,负责建设系统防灾、救灾资金的应急拨款工作。
  2.1.3.4 建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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