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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市房地产领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山西省城市房地产领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山西省建设厅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以晋建办字[2006]415号发布)


  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城市房地产领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组成及职责
  2.2 城市房地产领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2.3 城市房地产领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成员部门的职责
  2.4 市、县、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2.5 房地产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2.6 城市房地产领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专家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日常预防和预报
  3.2 预警预防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4 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4.2 分级响应
  4.3 情况报告
  4.4 响应行动
  4.5 应急通讯
  4.6 指挥协调
  4.7 应急支援
  4.8 新闻发布
  4.9 响应结束
  5 应急终止
  5.1 总结评价
  5.2 调查报告
  6 应急保障
  6.1 指挥保障
  6.2 人员力量保障
  6.3 通讯保障
  6.4 物资保障
  6.5 经费保障
  6.6 宣传、培训与演习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奖励与责任
  7.3 制定与解释
  7.4 预案的生效
  8 附录

  山西省城市房地产领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提高城市房地产领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配合” 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应急处置快速有效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和《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厅职能,制定本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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