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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2.1.1 省建设厅根据省人民政府和建设部应急工作制度及办法,设立山西省城市基础公用事业应急领导组。
  组 长:分管副厅长
  副组长:城市建设处处长
  成 员:办公室主任
      计划财务处处长
      城市规划处处长
      科技发展处处长
      勘察设计处处长
      建筑安全监督站站长
      信息中心主任
      城建处副处长
  领导组下设领导组办公室。
  领导组办公室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领导组的咨询机构。
  当发生城市公交重大事故时,领导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领导组成员不在省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由所在单位同志按职务排序递补。
  2.1.2 领导组主要职责
  (1)指导和协调城市公交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省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3)拟定全省城市公交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制定全省公交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全省公交系统重大事故的应急组织体系网络;
  (4)组织对重大公交事故的调查处理,核发事故通报。
  2.2 城市基础公用事业应急领导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2.2.1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办公室主任由城市建设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厅办公室主任、建筑安全监督站站长担任,成员由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担任。
  2.2.2 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组正副组长、成员单位和专家小组的联络,及时传达领导组组长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省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与省级其他部门和专家工作组专家的联络。
  2.3 城市基础公用事业应急领导组成员部门的职责
  2.3.1 城市建设处
  起草预防城市公交系统重大事故的有关技术性文件;根据领导组的指示,组织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协助当地的公交应急工作;指导事故发生地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公交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负责核实地方上报的城市公交系统情况;组织事故调查。
  2.3.2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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