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山西省建设厅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以晋建办字[2006]415号发布)
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城市基础公用事业应急领导组组成及职责
2.2 城市基础公用事业应急领导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2.3 城市基础公用事业应急领导组成员部门的职责
2.4 市、县、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2.5 各城市公交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2.6 城市基础公用事业应急领导组专家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日常预防和预报
3.2 预警预防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4.2 分级响应
4.3 情况报告
4.4 响应行动
4.5 应急通讯
4.6 指挥协调
4.7 应急支援
4.8 新闻发布
4.9 响应结束
5 应急终止
5.1 总结评价
5.2 调查报告
6 应急保障
6.1 指挥保障
6.2 通讯保障
6.3 物资保障
6.4 宣传、培训与演习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奖励与责任
7.3 制定与解释
7.4 预案的生效
8 附录
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做好全省城市公共交通(以下简称公交)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城市公交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保障群众出行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城市公交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
1.2.2 城市公交工作要以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为首要目标,积极开展城市公交系统重大事故预防工作,强化政府监管制度和企业规范经营,确保城市公交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