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负责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2.1.3 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成员部门职责
2.1.3.1 办公室
根据领导组的指示,负责与省政府应急机构及有关厅局、设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领导组正副组长及时参加省政府的有关会议。负责安排领导组办公地点并通知领导组成员参加组会议。协调各处室(站办)的应急工作,组织建设厅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审查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道稿件,编制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简报。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2.1.3.2 计财处
根据领导组的指示,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期间的资金保障及损失上报工作。
2.1.3.3 建管处
根据领导组的指示,组织建设工程方面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协助当地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事故发生地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组织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
2.1.3.4 城建处
根据领导组的指示,配合相关处室做好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涉及的城市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2.1.3.5 省质监总站
按照领导组的指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配合有关处室组织专家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
2.1.3.6 信息中心
按照领导组的指示,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建设系统通信保障,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厅机关通信系统的正常维护,快速修复等工作。
2.1.4 市、县级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成与职责,可以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1.5 建筑施工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由本企业、单位制定,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与指导和督促。
2.2 指挥体系
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为,在省政府领导下和建设部指导下由省建设厅、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施工单位的应急指挥机构组成,指挥体系框架见附录。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工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