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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市政、公路、燃气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市政、公路、燃气基础设施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坚持跟踪和定期分析;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
  (四)市政、公路、燃气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严格执行。
  (五)市政、公路、燃气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三、组织实施交通基础设施省际互查
  根据交通部特级明电《关于印发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省际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07)0901号】的统一部署,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由张蕴杰副局长为组长、钱寅泉副总工为副组长的上海对重庆的省际互查组,检查组成员由市公路处、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派员组成,会同交通部特派专家在10月中旬前完成对重庆市的检查工作,并向交通部递交检查总结和评价报告。
  (二)成立由王以中副局长为组长、朱惠君副总工为副组长的天津对上海的省际互查迎检组,成员由市公路处、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派员组成,在10月下旬前配合好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和交通部特派专家,完成对上海的实地检查。
  四、强化城市在建桥梁工程质量和城市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的监管,迎接建设部来沪督察
  根据建设部《关于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质质函(2007)65号】和《关于认真开展建设系统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07)60号】,强化城市在建桥梁工程质量和城市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的监管,成立由张蕴杰副局长为组长、钱寅泉副总工、干斌副处长为副组长的迎检组,迎检组由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管处、燃气处派员组成 ,在11月上旬以前完成各项迎检工作,协同市建设交通委做好11月中旬建设部督察组来沪督察的各项迎检工作。
  五、具体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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