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应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企业改制和行业发展
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建筑施工企业2255家,全年建筑业增加值增速超过全省GDP的增速,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8%,应该讲,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还是比较突出的。当然,也存在不少问题,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整体实力等方面与相近的省、市存在有明显差距,如企业规模偏小,竞争力弱,体制改革进展缓慢,经营机制不活,外向度低,管理方式陈旧,产业的集中度差等等。实践证明,企业要想做大做强,根本的出路还在于改革。这几年,在深化改革方面,我们做了不少工作,特别是在企业改制方面,全省共有73%的建筑施工企业完成了改制,成效比较明显,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从目前情况看,企业改制的积极性不小,但在改制中存在企业运行机制换汤不换药、改革配套的优惠政策不到位等问题。对此,政府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在这方面,我们已经着手研究,力争尽快有所突破,一是争取银行贷款,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允许企业将所属土地收益留用作为改制成本,用于偿还债务。三是在企业呆账、坏账、死账的核销方面,特别是对已交纳的预征税和流转税予以抵交的问题。四是在税前从结算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企业技术进步资金的问题。五是劳务企业和总承包企业的重复纳税问题。争取在以上这些问题中有所突破,鼓励企业进行改制,另外,改制后新组建的企业原则上可以沿用原来企业的资质。积极推动省属的12家勘察设计单位改企建制,抓紧与省财政部门协调,力争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补充意见》。同时,省建筑业协会、勘察设计协会、工程监理协会、装饰协会、造价协会、标准化协会等社团组织,要在加强行业自律、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为企业改制、行业发展积极努力。加强劳保统筹工作,加大收缴力度,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帮助企业解决后顾之忧,促进企业发展。搞好20强施工企业的评选活动。
(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是经济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建筑市场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交易方面。通过近几年的工程建设联合执法检查,我们发现了不少问题,如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关于这方面的举报也比较多。省纪检委金道铭书记非常关注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多次过问或强调这个问题。我认为,之所以会导致交易行为不规范,其根子还在交易规则上。我认为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标本兼治,特别是在治本方面下功夫。对这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应该进行很好地审视。在某些方面,比如在突出业主的强势地位方面的条款,应适当调整。要加强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监管,遏止其充当业主的遮羞布、挡箭牌,帮助业主搞明招暗定,改变社会上的这种认识。各级监管机构以及有形建筑市场一定要强化监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程序性规定,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在这方面,晋城市做了一些很好的尝试,一是在政府投资的工程上取消了三分之一的业主评委,使业主控制招投标结果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是实行了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办法。三是取消了报名程序,不搞资格预审,对业主排除潜在中标人的状况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四是在合理定价、合格评审的基础上,抽签中标。这些做法,各市可以借鉴。
今年,省厅将对一些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出台一些办法。一是合理低价中标如何操作。二是如何对政府工程和非政府工程的招投标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三是如何实行科学合理的统一的评标办法。四是如何利用计算机技术实行电子评标和网络评标。五是如何把信用体系建设和招标投标工作体系紧密地结合起来。六是如何加强中标后的合同管理和对项目经理进行跟踪管理。七是如何进一步管好、管住招投标代理机构的问题,特别是解决好只能进不能出的问题。八是如何使交易中心的收费更为合理,服务更加周到,功能更加完善,效果更加明显。最近,省政府将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就是要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监督和管理。对于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的招投标,虽然没有强制推行,但也要积极进行试点,逐步推广。特别是在省政府确定的六大工程中,一定要按照于幼军省长的指示,全面推广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投标。
(三)创新和强化工程管理
第一,调整管理体制。把现行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由过去的分级管理调整为属地管理,对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监督管理,属于国家和省政府为主投资融资的建设项目以及国家和省重点工程,由省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它工程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这样一来,大多数的工程项目会下放到市(县)来管理,各地应切实负起责任,把属于自己管的项目管住、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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