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领导,搞好宣传
为了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省水利厅成立了以谭策吾厅长为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洪小康和厅党组成员、省水保局局长张秦岭为副组长,厅直单位和厅机关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土保持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开展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人员和经费,切实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危害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水土保持工作迈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西部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陕西省水利厅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陕西省水利厅 2007年10月31日)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搞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根据水利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重大举措。十七大指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搞好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务求取得实效。
(一) 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为重点,以减少水土流失灾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为目的,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查处重大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到每个单位,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