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评估的内容
检查评估要围绕自查自纠的六个主要环节,通过查阅有关文件、方案、会议记录、实地考察、征求群众意见、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重点对以下四个方面21项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评估。
(一)组织动员情况
1、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是否健全。
2、工作部署是否及时、全面、是否召开动员大会。
3、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对工作进度、方法步骤作了具体安排,是否建立了详细的台帐。
4、是否采取有效形式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发动,采取了何种形式,有何效果和特色。
(二)查找问题情况
5、采用什么方法进行了调查摸底。
6、是否全面掌握了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基本情况。
7、工作资料和统计表(册)是否齐全,相关数据是否真实准确。
8、是否运用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工作会议记录等方式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9、是否找准了涉及重点环节、岗位、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
10、是否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等作了分析研究。
11、是否摸清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审批权、执法权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市场监管的基本情况。
12、是否找准了本单位在制度建设上存在的漏洞,以及监管手段和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分类处理情况
13、是否针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其他问题,研究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措施和办法。
14、对拒不进行自查自纠和弄虚做假的行为是否作了处理。
15、对涉及相关问题的人员、是否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依纪依法作出了处理。
16、对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是否进行了及时、认真的调查核实,对涉及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人或问题,是否按照规定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
(四)问题整改情况
17、是否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确定了整改的重点,提出了整改方案。
18、是否明确并落实了整改责任,对整改效果提出了明确的质量要求。
19、是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进行了切实的整改,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作出了具体安排。
20、是否针对问题产生的症结,提出了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措施和规章制度。
21、有关人员主动上交所获不当所得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