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晋建办字[2007]175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房地产管理局、监委: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推动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引向深入,根据国家八部门《
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号)的安排部署,按照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全省行政监察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全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经省建设厅、省监委研究决定,对2007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本省范围内2007年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二、检查的重点
1、2006年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2007年在建工程严重违反建设程序的行为;
3、2007年在建工程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4、对各市房地产市场整顿工作进行督查,查处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的依据
《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检查的时间
本次检查从5月份开始,9月底结束。
6月19日前为各市自查阶段(自查的抽查率要求不少于30%),6月20日--9月10日为检查阶段,9月11日--9月20日为总结阶段;10月--年底为整改和建章立制阶段。
五、检查的方式
1、听取各市关于建设市场总体情况的汇报(汇报内容主要是本市建筑市场秩序总体概况、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