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厅关于1-5月安康居住工程进展情况的通报
(晋建房字[2007]191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房地局: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建设安康工程住房500万平方米,6万户困难居民搬进新居,各市建设一批廉租房改善特困居民住房困难”。各市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秉承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住宅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着力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精心组织安康居住工程建设。1-5月,全省安康居住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进展情况
截止5月25日,全省11个城市政府已全部与所属县(市)政府签订了2007年安康居住工程目标责任书。安康居住工程开工面积为685.92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的119%。新建廉租住房开工0.29万平方米、57套,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1%和11.0%;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513套,完成目标任务的29.3%;落实廉租住房资金19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0%。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康居住工程尚未全部开工的城市:阳泉、晋中、忻州3市。
(二)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城市:太原、吕梁、晋中、阳泉、长治、晋城、临汾、运城8市。
(三)落实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套数为零的城市:太原、忻州、吕梁、阳泉、长治、晋城6市。
(四)落实廉租住房资金数为零的城市:太原、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阳泉、长治、晋城8市。
(五)尚未确定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用于廉租住房比例的城市: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朔州、临汾、运城8市。
三、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安康居住工程尚未全部开工的城市要尽快落实未开工项目,抓紧开工,对6月份仍无法开工建设的项目,要及时调整,确保6月份全部开工建设。项目已有调整的朔州、运城2市要抓紧上报项目调整情况。
(二)新建廉租住房尚未开工的城市,要抓紧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早日开工建设。
(三)落实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为零的城市要抓紧落实廉租住房房源。落实廉租住房资金为零的城市要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确保廉租住房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尚未确定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用于廉租住房的比例的城市,须在6月底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