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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春季复工检查情况的通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春季复工检查情况的通报
(晋建建字[2007]201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工作安排,为了确保实现2007年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我厅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春季复工检查的通知》(晋建建函字[2007]86号)的安排,从3月初开始,至4月20日,全省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春季复工大检查。省厅从4月1日开始组织有关人员分两个组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春季复工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全省春季复工检查主要依据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落实情况,“两项许可”的持证情况,2006年发生过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工程的整改情况,起重机械设备的登记、备案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查找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本次复工检查分企业自查、各市抽查、省厅督查三个阶段进行。复工检查通知下发后,11个市积极行动,根据省厅的要求和本市施工的实际情况,相继进行了检查的部署,并组织专人开展了复工检查。据统计,全省各市共抽查工程2172项,建筑面积1799.66万平方米,发现隐患 5889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1310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199份。省厅督查组共检查11个市、 11个县(市)、4个开发区,在建工程135项,受检建筑面积达158.41万平方米,发现安全隐患146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21份。
  检查中,督查组对抽检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资料、安全监督机构的检查记录进行了检查,并重点对施工现场的实体防护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点评和反馈,对重大安全隐患当场下发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各参建单位限期整改,由各市负责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在规定时间反馈回省安全站。通过检查,在建工程的一批重大隐患得以及时发现并消除,掌握了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促进了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机构对我省建筑安全严峻形势的认识,整个督查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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