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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届辽宁台湾周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有关市举办分市活动。
  六、“台湾周”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
  (一)组委会
  主  任:张文岳 辽宁省政府省长
       郑立中 国务院台办常务副主任
  副 主 任:王唯众 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万才 辽宁省政府副省长
       徐 莽 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局长
       何世忠 全国台湾财胞投资企业联谊会副会长
  秘 书 长:王金笛 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李小青 辽宁省台办主任
       张贵新 辽宁省外经贸厅厅长
       刘志强 锦州政府市长
  成员单位:锦州市政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台办、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旅游局、省接待办、省口岸办、沈阳铁路局、省机场管理集团、大连周水子机场。
  (二)工作分工
  1.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接待办:负责主办单位、国台办有关领导的接待工作,落实重要内宾迎送接待及生活安排;省领导的活动安排和省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协调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衔接;省领导会见、宴请台湾知名人士、得要台商活动组织安排。
  2.省台办:负责邀请台湾知名人士和重要台商;重大活动(国台办、省领导会见台湾知名人士、重要台商,省领导与台湾、大陆记者见面会所需参阅材料和背景材料的汇集、提供和安排等)的组织和安排;新闻宣传工作。
  3.省外经贸厅:负责辽西沿海经济区投资环境说明会、辽宁-台湾经济合作项目洽谈会和项目签约仪式;辽西沿海经济区投资环境说明会相关园区介绍的准备、协调和衔接;辽台经济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对接项目分行业与台商进行对口洽谈。
  4.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台湾工商界辽宁经贸考察团在沈阳参加“振兴东北暨辽宁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和投资环境说明会”与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协调和说明会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5.省公安厅:负责“台湾周”活动和参会领导、台湾重要人士、台商的安全保卫及交通疏导工作。
  6.省交通厅、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参加“台湾周”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便利和其它地区道路的交通保障工作。
  7.省卫生厅:负责“台湾周”的医疗保障和食品卫生安全。
  8.省旅游局:负责“台湾周”活动的观光景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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