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海外台商辽宁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政办明电[2007]11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由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07’海外台商辽宁行”活动定于9月20日至27日举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2007’海外台商辽宁行”活动,认真做好有关参会工作。要通过“2007’海外台商辽宁行”这一对台经贸交流与合作的载体,宣传本地区的资源优势、产业特点、相关政策和重点招商项目,做好项目洽谈和对接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二、请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带队(每市不超过5人)参加9月21日在辽宁友谊宾馆举行的“2007’海外台商辽宁行”开幕式、辽宁投资环境说明会暨辽宁与海外台商经济合作项目洽谈会、“2007’海外台商辽宁行”欢迎晚宴等活动。同时,请省、市对口行业或单位洽商代表参加开幕式、辽宁投资环境说明会暨辽宁与海外台商经济合作项目洽谈会。
三、省直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做好会务接待、项目洽谈对接、交通、医疗、安全保障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四、海外台商所到的各有关市政府要精心做好接待和考察城市之间的衔接,以及交通、卫生和安全保卫等保障工作。
五、请各市政府将参会人员和联系人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于9月12日前报省台办秘书处。联系人:赵辉新,联系电话:024-23128395、23128394、23868326(传真)、13072432733。
会议联系人:周雪、郭彬,联系电话:024-23128396、13066521932、13386873168。
附件:“2007’海外台商辽宁行”工作方案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2007’海外台商辽宁行”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海外台商辽宁行”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