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滁政办〔2007〕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七日
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改进和加强省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7〕24号)精神,现就改进和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科技资源配置的统筹协调和决策机制
(一)完善市级科技计划及重大科技事项的决策机制。新设立的市级重大科技计划以及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事项,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报请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或市政府决策。
(二)建立市级部门之间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机制。定期交流部门年度重点科技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沟通,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减少重复、分散和浪费。
(三)加强对县(市、区)科技资源配置和科技经费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构建全市地方信息沟通平台,发挥地方资源优势,联合推动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二、优化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结构
(四)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应用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建设等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的公共科技活动。
(五)根据科研活动规律、科技工作特点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优化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市级财政科技投入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市级科技计划经费。主要支持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发展具有重大作用的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和应用基础研究。
--科研条件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机构基础设施维修和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