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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的贯彻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的贯彻意见》的通知
(晋建办字[2007]202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地局、市政局、园林局、环卫局、执法局,厅直各单位:
  2007年,是全面做好迎接奥运会各项准备工作的攻坚之年。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是实现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目标,成功举办奥运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载体。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建设部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现将《建设部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的贯彻意见》(以下简称《贯彻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建设部门要根据《贯彻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把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重点围绕倡导文明礼仪、整治公共秩序、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城乡环境等方面,采取措施,狠抓落实。要不断引深城市供水、公共交通文明和谐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树立“优质服务”的良好社会形象。要积极参与全省深入开展的百城(22个市和85个县城)文明和谐创建竞赛活动,大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和谐程度。尤其是运城、平遥、太原、大同4个奥运圣火传递经过的城市,要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好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公共厕所和城乡结合部的脏乱问题,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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