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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关于全省烟草市场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关于全省烟草市场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7〕6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烟草专卖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关于全省烟草市场治理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全省烟草市场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烟及走私卷烟违法犯罪活动,取缔无证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烟草市场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烟草专卖法》,加大联合整治烟草市场工作力度,完善 “地方政府领导,各部门协同作战”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打击网络与集中整治”要求,切实净化烟草市场。
  二、治理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卷烟市场打假专项行动,摧毁制售假烟网络;通过开展打击卷烟走私专项行动,切实净化卷烟市场;通过开展取缔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专项行动,逐步杜绝无证经营现象;通过严厉打击卷烟销售大户违法批发卷烟行为,提高卷烟市场净化率和控制力。
  三、治理工作重点
  (一)摧毁制售假烟网络。各地要积极挖掘案件线索,摧毁组织严密、辐射范围较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制售假烟网络。烟草、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分散、隐蔽的制售与贩藏假烟窝点,采取设卡堵截、斩断制假原辅料供应链、清剿制假窝点等措施,着力解决目前活动猖獗的手工包装假烟问题。集中力量切断地下窝点的烟叶来源,从源头上遏制卷烟制假活动。
  (二)取缔无证经营行为。要坚决取缔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各市、县政府每半年要组织工商、烟草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联合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辖区内无证、照经营烟草制品零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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