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和“以现居住地为主,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互相配合”的原则,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为流动人口的生活与就业创造好的环境和条件。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相关手续,取消不合理收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依托社区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建立职责明确的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
18、抓好社区安全服务。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加强社区警务室(站)建设,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依托社区居委会,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建立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深入开展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对社区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做好社区消防工作,提升社区消防安全水平。
19、加强区、街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区、街要分别建立社区服务中心,以此为依托和平台,推动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区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3000平方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区、街社区服务中心可与区行政服务中心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中心整合。各区、街道要将社区服务中心列入建设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建设,不断完善功能。有关部门应统一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逐步实行集行政管理、社区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办公模式,方便社区群众。要积极采用先进实用的科技手段开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社区综合信息网络服务系统,把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的需求与社会服务资源有效整合起来。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社区服务站,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加强对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
20、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社区建设是城市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区及高新区要成立由政府(管委会)一把手为组长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提高城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居民群众生活质量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事来抓。
21、落实社区建设工作责任制。两区、高新区和街道是社区建设的主体和直接责任者,全面负责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市里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社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大财政投入,切实解决好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和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加快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要积极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社区内外方面关系,指导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要抓好示范社区建设,以点带面,促进面上工作开展;要将社区建设列入区、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及时调度、检查社区建设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