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事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环节的治理整顿
(一)继续整治药品生产环节。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跟踪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近年来曾有过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药品生产企业、投诉举报多的药品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中暴露出问题较为严重的药品生产企业和新增剂型、品种、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以及药品抽验不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完善药品生产日常监管体系,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诚信档案,引导企业遵法守法。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改正。积极探索和建立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的质量责任和药品安全首要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药品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二)继续整治药品流通环节。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结合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拉萨市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和近期自治区纠风办公室在部分地(市)医疗机构的调研工作中,发现部分县人民医院、乡卫生院和社会诊所内有不同程度的过期失效药品,对辖区内广大患者使用药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做好狠抓药品经营源头治理和清理各县(区)医疗机构过期失效药品工作;二是要全面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尤其是要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资质审查,进一步深入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巩固、扩大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取得的成果,严厉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药品违法活动,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出租、出借柜台等扰乱流通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加强对土特产、中 (藏)药材的监管力度,鼓励和引导中(藏)药材经营户向规范化、企业化经营发展;四是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按照《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牧区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藏政办发[2006]119号),组织相关部门继续开展农牧区“两网”建设工作,积极向全市范围内推广药品“两网”建设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果,使“两网”建设覆盖更多县(区),惠及更多农牧民。
(三)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切实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抽验和监督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涉药单位重点、薄弱环节的监督查处力度,发现问题的,要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