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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为企业排忧解难服务月“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为企业排忧解难服务月“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莱政办发〔2007〕6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雪野旅游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6月份,市政府集中开展了“为企业排忧解难服务月”活动,市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到企业现场办公,有关部门认真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服务月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部门对服务月活动重视不够,工作不够扎实深入;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够平衡,有些问题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有些部门面对问题办法不多,还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根据第3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服务月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回头看”,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就我市而言,企业是我市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就业岗位的主要提供者。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积极主动、尽心竭力为企业排忧解难,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心系企业、服务企业”的理念,切实增强为企业排忧解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入扎实的开展好为企业排忧解难服务月及“回头看”活动,创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务求工作实效
  市政府要求,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近期务必要集中一段时间,按照《关于开展“为企业排忧解难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莱政办发〔2007〕40号)要求,真正沉下心来,铺下身子,到所联系的企业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各牵头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必须以彻底为企业解决问题为目标,不能只停留在到企业去过、拿出了解决方案的层次上,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对承担的任务层层分解到人,明确时限要求,一项一项认真加以解决,务求工作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督查,确保扎实推进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为企业排忧解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按照莱政办发〔2007〕40号文件及莱政发〔2007〕6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扎实的开展工作,确保为企业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要加强对服务月及“回头看”活动的督查力度,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进行曝光,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行政问责办法有关规定坚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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