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猪肉及其制品的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加强生猪收购市场管理,重点保证 大型屠宰企业生产需要。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加大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 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重点加强对宾馆、饭店和集体食堂等单位肉品原料的质量监管,确 保消费者食肉安全。清理整顿生猪生产、屠宰、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各项收费,坚决取缔非 法收费,切实减轻经营企业(户)的负担。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生活
(一)加大补助力度。认真落实低保政策,在新增低保资金中统筹解决因猪肉等副食品 价格上涨对低保人员生活造成的影响。要安排专项资金,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发放临时 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市财政局要会同市教育局抓紧落实中央关于 大中专院校学生的补贴政策,用好中央补贴资金,对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 学生给予适当补助,并从2007年秋季开始对家庭困难学生实行新的资助政策。鼓励大中专院 校与屠宰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实行定点供应。
(二)建立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物价部门要 抓紧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准确反映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价格上涨对低 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当价格普涨引发价格指数大幅上涨时,启动联动机制,提高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
(三)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根据生猪、猪肉等“菜篮子”产品价格上涨情况,及时 投放价格调节基金,向低收入家庭发放“菜篮子”价格补贴。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猪养 殖大户,支持生猪调运和猪肉储备,加强市场吞吐调节,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各项要 求,抓住生猪生产、流通、消费和市场调控等关键环节,抓紧实施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 关于促进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尽快恢复生猪生产。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发展改革、财 政、农业、畜牧、经贸、交通、国土资源、工商、质监、卫生、统计、物价、金融等部门, 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尽快将各项政策措施 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