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节能减排资金主要依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 社会资金投入。建立以企业、社会等投资为主体,政府投资为辅助的多元节能减排投资机制 。整合土地出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农业等相关资金,集中财力支持节能减排项目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要积极推进市场化融资,市财 政要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投入。在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的前提下, 市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促使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各级政府对列入年度污染减排实施计划的工业企业治理项目 给予必要的支持。
四、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十二)深化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山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抓好我 市列入省重点培育的9户循环经济型企业。积极探索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废旧物资的回收 和循环利用,开展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试点工作。加快制定钢铁、化工、煤炭、造 纸、酿造、建材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开展农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 作。加快制订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循环经济发展情况。
(十三)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全面贯彻实施《山东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 划》、《山东省地表水水功能区划》、《山东省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划》和《山东省节约用水 办法》(省政府令第160号),编制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实施冶金、电力、 造纸、纺织等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及矿井水利用重点项目,建设3个矿井水利用重点项目,新 增矿井水利用量495万立方米。积极支持和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在城市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 具,力争“十一五”末实现节水器具的全覆盖。
(十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认真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 业的认定管理和日常监管。总结推广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大力开展工业废渣 、废水、废气为重点的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设功能齐全 、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突出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规范再生 资源市场秩序。到2010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65%。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型墙 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81号),按照有关规划要求完成“禁 实”目标。扶持一批优质新型墙体材料示范生产线。加快开发秸秆利用新技术,推进作物秸 秆燃料、化肥、饲料产业化步伐。争取到2010年,秸秆还田面积达到50万亩,综合利用率达到80%。其中,高速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及粮食主产乡、镇等重点区域,利用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