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雪野旅游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城市秩序,优化城市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区内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求严、求细、求实、求快的原则,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集中解决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促使城市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一)搞好城市卫生保洁
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治理城市垃圾的意见》(莱办发〔2005〕10号)规定,根据责任分工和保洁标准,打破正常作息时间,搞好城市保洁,切实做到“全城覆盖,全日保洁,不留死角”。
1.重点搞好城市主次干道、公园、广场、游园、绿地、居民小区的清扫保洁。
2.突出抓好市场清扫保洁工作,各市场主体要切实抓好所辖市场的清扫保洁,尤其要抓好官寺商场和蔬菜批发市场的清扫保洁。市环卫处要认真做好老城区无主体市场的清扫保洁,确保不留卫生死角。
3.突出抓好夜市、摊点群的清扫保洁,去除路面油渍,保持道路清洁。
4.突出抓好城中村清扫保洁工作,要明确作业范围和人员,明确作业时间,明确作业标准,确保卫生质量。
5.突出抓好市长途汽车站、公共汽车公司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
6.要加快公厕建设步伐,切实解决公厕档次不高、数量不足和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同时,要加强公厕管理,抓好公厕卫生保洁。
(二)规范城市容貌秩序
进一步加大市区主次干道综合整治力度,对影响城市容貌秩序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1、进一步规范摊点群管理及市区内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将摊点严格控制在标示牌以内,严厉查处占道经营、探头经营、店外经营行为。
2、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严控大车进城,依法查处“三超”车辆及未覆盖散装货运车辆。
3、清理乱贴乱画,坚持24小时巡查清理,做到随发现随清理。
4、清理规范沿街店堂广告牌匾,力求整齐美观;严格控制过路条幅悬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