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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解决城市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解决城市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晋建房字[2007]341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房地局、规划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7]2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体现,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依据,通过发挥规划的权威性、约束性和调控性,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把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作为下半年城市住房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编制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要认真组织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
  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由各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各城市要抽调有关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员,做好规划的前期调查、专题研究、文本编制、论证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三、要确保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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